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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宗海之二 part3

2008-11-11 17:22 阅读(?)评论(0)

part3:双面李大宏
 
李大宏的经历任谁看来都是一段传奇,他的发展过程充满诸多戏剧元素,一个来自农村没有任何专业背景的普通农民,却在专业性很强的矿冶行业取得成功,其中的艰辛自不待言,但他企业的发展历程,却偏离了正常轨道,在“纳税大户”的保护伞下,锦业公司也在污染环境的歧途上越走越远。

我是传奇

李大宏事业的原点,在竹园镇企业办。1984年,李大宏23岁时,竹园镇企业办建了碳素厂,李大宏是厂里的一名工人。尔后,碳素厂又为私人承包,第一个承包者正是李大宏的岳父,承包期三年。

    在承包碳素厂的最初两年,生意很不景气,厂子一直都在亏损。直到第三年,李大宏与江西省外贸公司签订了订购合同,才为工厂带来转机。这年年底,碳素厂除去各种开销赚了140多万。

    就在李大宏岳父承包碳素厂的同时,李家也与人合伙在土桥新建了一家化工厂,化工厂与碳素厂之间有一点经济来往,但这却被指成贪污,李大宏与他的岳父也因此被告上法庭。

    当年为李大宏辩护的马如森律师今年已经77岁。由于时间太过久远,马律师对这件案子也只能说出一个大概,这件案子的卷宗,也在事务所十数次的搬迁中被弄得无影无踪。

    马律师说,这起案件也是当时特定环境下的产物。当时法律规定超过一定数额的经济交易便不能用现金结算,而需要支票,但李大宏与人合伙的化工厂却属于民营性质,根本没有支票,于是便只能借用碳素厂所有的支票前去购买设备,等到事情处理完毕,再用现金将碳素厂的支票费用补上。

    马律师说,前后几次,李大宏共向碳素厂借用了5万多元的支票,于是这便成为了旁人攻击李大宏的借口。案子的一审是在弥勒县法院,李大宏与他的岳父两人都被判了几年刑,该案上诉到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经过红河州中院裁定,李大宏与岳父才终于被无罪释放。整个诉讼过程差不多有一年,而这一年李大宏居住的地方,却是弥勒县看守所。

    对于这段往事,李大宏父亲的一段回忆或许更值得回味,老人说:“当时本来是要判我们这个化工厂差碳素厂的钱,结果到最后所有证据查完,碳素厂还倒差化工厂330元。”

    历经一年牢狱之灾,李大宏的官司才得以了结。此后没多久,碳素厂正式转让。李大宏与岳父通过竞标,取得了碳素厂的所有权。碳素厂经营了没多久,李大宏又在楚雄还承包下当地的一家铝合金厂。经过两年发展,他硬是将这家濒临倒闭的工厂经营成了楚雄地区这一行业中的翘楚。

1994年,通过弥勒县政府搭桥,李大宏与弥勒县某公司合作,投资兴建了黄磷厂。李大宏的父亲回忆,最初,县里面的领导将黄磷厂的建设工期定为两年,但李大宏保证厂子要在一年内完工。工厂开始新建没多久,当年的黄磷价格也迅速攀升,原是每吨6000元,但后来涨到8000元,最后甚至破天荒的达到了12000元。面对火热的市场,原本1年的工期,被李大宏再度压缩为8个月。

   黄磷厂顺利建成,但却没人懂得烧造工艺。李大宏又再赴曲靖,请来三位在业内颇有点名气的师傅。师傅来了一个星期,原本设计每天10吨出产量的高炉,在师傅手下却每天只能出3、4吨。一星期内,厂里就亏了20多万。

    李大宏每天就只是跟在师傅们身后,留心观察工艺过程。一周后,他告诉师傅们,不用再指导了,只需跟在后边看着就行。他将带领工人们自己动手。李大宏的第一次开炉,便烧出9吨黄磷,此后产量节节攀升,最高一次甚至烧出了12吨。这几位师傅脸上再也挂不住了,一周以后纷纷不辞而别,就连工资也没有申领。  

 此后,黄磷厂一直保持着较高的利润率,现在这个厂依然是竹园镇的重点企业,在从竹园去土桥的路上,隔着老远便能望见山坡上的几个高炉里冒出熊熊火焰。

黄磷在市场上不断走俏,但李大宏与合作公司之间却因多种原因产生了裂痕,最终在1996年分道扬镳。此前,由于李大宏经常要到各处调运磷矿,阳宗海上的澄江磷肥厂逐渐走入了他的视线。

 

锦业、污染、李大宏

澄江磷肥厂是锦业公司前身,该厂创建于1994年,当时是阳宗镇的乡镇集体企业。厂从建成开始就一直效益不佳,在李大宏接手前已濒临倒闭。李大宏的父亲回忆,在李大宏接手前,澄江磷肥厂只有一些基本设备,他说,当时厂里冷冷清清,只有一对来自湖北的工程师夫妇住在此处,而他们也只是在这里看守工厂。

1996年底,李大宏正式接管澄江磷肥厂。2001年澄江磷肥厂由乡镇集体企业改制为个人独资企业,2005年正式更名为云南澄江锦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从1996年至今年6月,大量有毒的废弃物从这里流向了阳宗海。作为化工企业,锦业公司一直都没有健全污水和固体废物处理系统。锦业公司的磷酸一铵生产线未按环评要求建设磷石膏渣场;临时渣场又未经批准擅自建订生产废水处理设施,且未按要求全部建成;磷矿洗矿项目未做环评,擅自建设投运;在2008年7月环境综合调查开始后,公司还突击施工填埋了存在严重渗漏隐患的循环池。记者一个多月前的一次走访中,就在锦业公司旁的路边见到了大量生产磷肥的废弃物磷石膏。阳宗镇很多农民的田边也堆满这种东西,以便在农忙时将其撒入泥土中当磷肥使用。然而这种磷石膏同样含有大量的砷,用这种东西种地,一旦下雨,就会流入河中,造成严重污染。

早些时候,在媒体对锦业公司总经理兼工会主席李耀鸿进行的采访中。李耀鸿一直推说自己不知道公司具体有哪些环保措施。污染事件曝光后,李大宏也曾否认是锦业公司污染了阳宗海,称不知道砷是从哪儿来的。然而警方调查发现,锦业公司曾发生两次职工集体砷中毒和砷过敏事件,均被公司隐瞒不报。

针对锦业公司的这些严重污染行为,从2001年至今,玉溪市、澄江县环保部门对锦先后进行了15次处罚,累计罚款71.39万元。其他如整改通知等形式的监督则次数更多。“公司对环保问题总是能拖就拖,能推就推。”玉溪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监察科科长冯士猛说,“对交罚款倒是积极,罚个10万块钱对他们根本不算什么!”

在多次的处罚下,锦业公司的发展却一路顺风。从2005年到今年6月,锦业公司实现销售收入6.15亿元,利润总额超过4000万元,累计上交税金1162.8万元,是澄江县的“纳税大户”。还曾6次受到玉溪市、澄江县政府表彰奖励。其中,规格最高的是被玉溪市政府评为“守信用、重合同企业”,还被授予澄江县民营企业“重点保护单位”。正是在“纳税大户”的保护伞下,锦业公司在污染环境的歧途上越走越远。

玉溪市政府也在就阳宗海污染事件向全社会公开的道歉信中称:“阳宗海水污染事件暴露出我们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官员和有关职能部门存在执法力度不够、督察落实不力、审批把关不严、以罚代管、疏于监管、整治违法行为避重就轻、敷衍了事等现象,致使污染企业多年逃脱监管,违规生产,最终酿成了此次严重污染事件。”

省长秦光荣也指出:“在省政府负责人多次批示、有关部门多次督促之下,依然造成重大污染,其中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是什么,这个问题需要反思。”

 

锦业公司的发展迷思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李大宏的生活并不像坊间传言那般,反而十分简朴。锦业公司多年的积累,也被投资于企业的发展之中。

2006年3月,李大宏接手了位于弥勒县的云南东风化工有限公司。东风化工有限公司始建于1971年,原是省化工厅下辖企业,2002年才完成改组。在李大宏接手前,这家企业的经营状况也一直不太理想。

公司企业管理部的副部长马永能说,在李大宏接手前,这家企业也曾被多方托管,不过企业的经营一直没有多少起色。

李大宏接管东风化工有限公司后,将其改组成立了红河锦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并立即安置了厂里600多名员工,补发了改制前公司拖欠员工四个月的工资。解决了员工的医保、社保等问题。随后又投资4000多万,用于设备更新。李大宏还建成两个节能项目。但对于环保,马永能说,李大宏依旧只字未提。

    马永能与李大宏见面的时候并不多,只感觉李大宏是个不错的领导。在红河锦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上,李大宏最近一次发言,定格在了8月20日。

    目前,在锦东公司内还没有太多关于李大宏的传言,马永能说,就连他也是通过报纸和网络才获悉此事。整个锦东公司,对李大宏被刑拘一事,反应都很平淡,他们已经换过太多任领导,对此早已麻木,相较而言,锦东公司的人更关心他们将来的出路。

“李总这次出事,公司的资金链会受到不小影响。资金链绷紧,抗风险的能力就差了。”马永能说,他对此有着深深的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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